Pink_dictator

只写心动的,成年的。

【卜岳】一九九四

两张90年代感的卜岳官方图引发的幻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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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应该也没有多少人参加过毕业20周年的同学聚会吧,毕竟我也是头一回。刚毕业的时候,都嚷着几零几宿舍永不分离,天南地北的,恨不得隔几个月就想办法凑一起。但也不需两三年,出了国的成了家的,混得好的混得次的,渐渐就像鱼游到了入海口,很快就遍寻不见,无声无息。就像那年流行的歌,走四方嘛,路迢迢水长长。

 再之后的五年、十年,然后二十年,真正走过这一遭,没有什么比做了场梦更适合的比喻。如今我偶尔一觉醒来,还会有些惊慌,仿佛想起八点在阶梯教室有堂大课,而宿舍里空荡荡,只剩我一个人还没起。定神很久,看清眼前的世界,才知道早已没有什么室友。爱人侧躺在我身旁安静地呼吸着。我听到家门被轻轻打开又关上,那个要去上大课的,已经是我的女儿。这不过是我这个中年女人的生活里,最稀松平常的一天。

 但今天又因为这个聚会,而有些不同。我几乎不参加毕业后的一切活动,但这次是母校的100周年校庆,校友会的活动搞的浩浩汤汤。我的母校,最不缺的就是这个时代的能耐人,福布斯榜上一数,估计校友得占一半儿。能人们借着这噱头竭力大显神通,似乎比搞慈善还能激发他们彰显实力的欲望。一个月前,我就被各种以校庆为由头的聚会邀请邮件轰炸,我都是删除了事。三天前收到这一封时,我也照例打开扫了一眼标题,就打算拖到页面最下按Delete,可就在这时,长长的邀请名单中出现了一个名字,我几乎在看到的瞬间就险些惊呼出来。他会来吗?

 鬼使神差般的,我回复了参加确认。于是现在,我给手下的team放了一天假,便打扮得当,开车赶往酒仙桥附近的那家酒店。思前想后,我还是在电梯里戴上了墨镜。在学生时代,我就是这样一个羞怯而无名的人,不过是追寻着少女时代唯一的一捧月光而来,并不想再与无关的人打交道。

 会场熙熙攘攘,都是人过四十,早已没什么学生聚会的样子,倒更像什么商会Afterparty,人们互相寒暄,寻找可能的一切旧识去搭建各自所需的社交脉络。服务生把花名册端到我面前,请我签名。我接过手签完后,又细细翻找了一下,看到真的有那个名字,稍稍欣喜,但果然,后面没有签名,他还没有来。

 他会来吗?落座很久,我一句台上的话也没听,还是忍不住一遍遍想这个问题。那件事以后,他就消失了。甚至消失的彻底到,像是从整个时代宣告退出。或许是一切都变化的太快了,那段岁月于我也是越来越模糊,最后变成一幅雷诺阿的画,暧昧柔和的色块,像素般的面庞。但画中最鲜明的那个人,却还是他。

 聚会已经从冗长的各种校友会代表发言,发展到了即兴表演部分。司仪一个个点着坐在最前排几桌的大人物,谁不想看这些风云商政的名人在此时宝刀未老、童心未泯的放浪一下呢。无非就是表演一把霹雳舞、吼一吼崔健的假行僧,热血不死青春不散的戏码罢了。我那刻薄离群的本性再次暴露无遗。

 “下面有请机械工程系94级校友卜凡,为我们带来一首《你怎么舍得我难过》。”

 台下先是哗然般的掌声,平息后,就有些小小的骚动。我想他们是和我一样,听到这个名字,都被突然拉回了当年一个风波不小的隐秘传闻中,而传闻中的另一个人正是我等待的。在学校时,其实我并不知道卜凡是谁,只是后来听得多了,对这个名字也产生了敌意。毕竟,是他把我那座希腊雕塑一般雪白的男神,沾染上了不该有的色彩。

 我看着从第一排的最边上,一个出离高大的男人站了起来。他穿一身Burberry的深咖色风衣,缓缓走几步,竟也带着风。纵使他的脸已不再年轻,甚至还戴着一副老派的黑边眼镜,却依然会在看见他的刹那忍不住吸一口气。他是真的英俊。我竟然不受控制的开始去想20年前的他和他站在一起的样子。就在学校门前的那条路上,撒满了春天掉落的杨树花儿。竟然那么和谐,那么栩栩如生。

 他也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,只微微点头,就开始唱。声音低沉,平铺直叙,和我的男神并不一样。但这歌却唱的叫人心里生出些莫名的哀愁。会场上难得的安静了半晌,但很快,急于交流的老同学们还是忍不住窸窣交谈,舞台上唱歌的人和周围的一切,自然被隔阂成两个世界。而我,去到了他的世界里。多年来的遗憾与害死猫的好奇心,让我此刻只有一种强烈的冲动,想从这个叫卜凡的男人那里去了解关于他的所有,那个依旧没有来的人,那幅画上唯一鲜明的人,岳明辉。

 卜凡唱完后掌声雷动,他也只是深深鞠了一躬,什么祝福的话也没说,就又退到会场的角落里,独自斟酒喝。从身边人刚才的闲谈中,我大概得知卜凡在他的领域达到了怎样的成就。是啊,他看上去就过的很好,透着累积数十年才会有的从容不迫。但又和其他那些人不同,他像是个兀自飘浮的岛屿,与谁也没有干系。我见气氛已经走向聚会的最后阶段——胡喝海吹,便拿过红酒倒满杯,走到卜凡那桌旁,坐在他对面。

 “你好,卜凡。”

 卜凡低着头,像是还在什么思绪里。看见我过来,本能的端起酒杯,无意识地做了个敬酒的动作。

 “母校万岁!”他说。

 我竟忍不住有些想笑,原来他说起话来,也有生动的一面。我们碰了杯,各自饮了一口。他努力回忆了很久,最终还是想不起我是谁。

 “别想了,其实我们以前并不认识。”

 “哦,那……”

 “我只是想找你聊一个人。”

 “谁?”我看出他已经有些预感。

 “也是你们机械系的,一位学长。他今天,本来也该到的。”

 卜凡的表情微微停驻,但很快是自嘲地笑了起来。

 “是啊,还能有谁,”他又喝了一口酒,“可我也没什么可聊的呀,我和他,我们不熟。”

 “你没必要骗我的,卜凡,”我一副无礼的样子,寸步不让,“你可能不知道,他曾是我唯一的偶像,我不是喜欢过他,我是崇拜他。除了你,我了解关于他的一切。他消失了,他选择和过去切断了联系,这是显而易见的,如同我猜想的一样,今天他也并不会出现。”

 卜凡的嘴动了动,微乎其微的,有些痛苦的皱了一下眉,很快又归于平复。

 “所以,你想要知道什么?”

 “知道他和你有关的那部分。我啊,就是个年轻人说的,小粉丝。我知道这很没有礼貌,但还是忍不住想请你帮我,给我的记忆留一个交代,让我放下它。”

 卜凡抬起头,静静地盯着我看。我也丝毫没有隐瞒,报以同样不加躲闪的目光。他摇摇头,还是笑了。

 “你看过《去年在马里昂巴德》吗?”他问得很突兀。

 “什么?”

 “算了,一部电影,也没什么。”卜凡闭了一会儿眼睛,像是回想了一遍剧情一样。他睁开眼的时候,我从他的瞳孔中都已看到往日的影子。我知道故事要开始了。

 我第一次见到他,可能和你也一样吧。94级的迎新晚会,他上去唱了一首歌。看台下的动静我就知道,这师哥大概就是全系那个最招男生恨的人了。岳明辉啊,都是些女孩儿们细嗓子的尖叫,我也第一次记住了这个名字。我刚从山东的老家来到北京,想想看,那时候真是土的不像话。而岳明辉,那件粗格纹的衬衫敞开着,里面衬着白T恤,淡蓝的牛仔裤,一双男生们做梦都想要的耐克鞋,的确叫我们这帮新生蛋子顿时就丧了底气。周围几个男生还在说,这傻逼怎么穿的像个小日本儿。可我却说不出什么,我知道他们是像我一样羡慕。

 然后他开始唱。他的一边刘海很长,挡住了一半侧脸。那是一首英文歌,同样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。他唱歌的声音明明很低沉,甚至带着嘶哑,可却又让人觉得骚气,不像个爷们儿。他抱着立麦,随着节奏扭动地身躯,让姑娘们都陷入了疯狂,我想,你当时也是吧,哈哈。可是我呢,我不得不附和着几个早已忿忿不平的兄弟,让这个娘们唧唧的人滚下去。你说什么?是啊,后来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大卫鲍伊,好多年前,我在威斯康辛的一个偏僻小镇里,又听到有人唱那首歌,You shouldn't mess with me,I’ll ruin everything you are…我完完全全地想起了他的脸,他的声音,他每一次的摆动,其实我都记得清清楚楚。

 忙忙碌碌的三个月学军,又忙忙碌碌回院开始学习。我只有偶尔在端着饭盒奔向食堂时,会遇上在操场打球的他。他有各式各样的耐克鞋,带球跑动的时候衣角翻飞。你们女生看他,其实我们男生也会偷偷摸摸看他。关于他的传闻很多,好的坏的。而我是在一次联谊舞会上知道的。那是最无聊的一次联谊,我们嫌着政治系的女生不漂亮,人家也心气高,嫌我们这帮搞机械的臭小伙不成器,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瞎聊。那个女孩脸微胖,涂着她架不住的刺眼红唇,神神秘秘的,问我认不认识93级的岳明辉。

 “知道,我不认识。”又总觉得莫名憋闷,“你该不会是想从我这儿找他吧?”

 “什么呀,我是想跟你说,少跟他玩儿,他是个那个。”那女孩儿眼睛都在发光,满是猎到奇的快乐。

 “哪个?”我听得莫名其妙。

 “怎么你们系都没听说吗?有人去建国饭店House,看到他在里面唱歌来着。唱一首就五十,”她靠近我,估计愉悦的把这句话分享过很多次,“有男的和他打kiss。”

 “他,和男的?”看到我惊愕的神情,她终于满意地向后靠。

 我的确被这种事震撼了,难以想象那副画面是什么样子,羞耻,还是难堪?而那女孩还在滔滔不绝,他参加过5年前的那事儿,高中留过级;他当不上学生会的一切职务,也自然入不了dang;他甚至不会有毕业证书……这都是招生办要把他弄进来的妥协。可偏偏又是他,被人撞见这稀罕事。在她的口中,岳明辉仿佛是什么传染病毒,要小心谨慎,远远躲开。看着她眉飞色舞,我渐渐只觉得困惑。我见到的岳明辉是个自发光体,而大部分人不过是些灰暗的陨石,暗淡的宇宙尘埃,即便如此,他依然不会被尘埃所接纳,他竟是孑然的。

 “卜凡,其实我们也聊过你,你像个香港明星你知道吗?”她话锋一转,突然冲我笑了一下,“就是太高了,不过,我无所谓啊。”

 从刚才延续到现在的困惑,终于变成一种恶心。

 “可我嫌你矮。”

 我就这样结束了我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的大学联谊活动。这件得罪女生的缺德事,很快就全院传开了,直接上了联谊黑名单。但我却并不在乎。那会儿我在校运会上帮系里拿了几个好名次,老师一高兴,送了台自己的旧386给我们寝。我几乎疯了一样,每天鼓捣电脑,除了上课,大门儿都懒得出。

 那天下了场突如其来的倾盆雨。楼道里都是匆忙奔跑的脚步声,混合着外面磅礴雨声,形成一种令人愉悦的白噪音。门在被撞开前,我就听到李振洋在门口和什么人嘻嘻哈哈。我扭头时,便刚巧碰上他们俩推门而入。我只穿着条肥大的短裤,头发几天没洗,睡得一撮毛一直向上支棱着,偏偏就是这副模样,是我与岳明辉的相识。

 其实他也有些狼狈,T恤和球裤都湿透了,黏在身上。为着打球方便而扎起的辫子也趴在头顶上,整个人看着都有些可怜,瘦削又单薄。我惊的从电脑前跳起来,慌忙揉搓了几下头发。岳明辉一边接过李振洋给的毛巾擦头发,一边笑着和我做了个致敬的手势,算是打招呼。

 “今天算是折了,打球歇菜。凡子,这岳哥,岳哥,这凡子。”李振洋简单就把我俩给打发了。

 我正尴尬着,岳明辉倒是晃到了我身边,当然不是因为我,而是那台386。

 “嚯!老张说给还真给啊,真阔气,怎么我们篮球队也拿冠军他不给一个呢。”他拉开椅子坐下,熟练的摆弄起键盘来。

 “岳哥,你打的什么?”我轻轻在靠着电脑桌的下铺上坐下,看着他敲敲打打。

 “瞎编呗,你这还有Turbo C++呢,牛逼啊。”

 “张老师装的,我都不会,就打游戏。”

 他看了看我,我的脑袋得微微低着,才不会碰到上铺床沿。大概是被我这副样子逗的,他笑着拍拍我肩。

 “凡子,其实迎新那天我就盯上你了,结果愣是等了半年,你也不来球队报到,居然是跟这儿玩吃豆呢。知不知道哥哥那还缺个抢篮板的。”他的手从我肩上移过来,食指勾了下我的下巴。我不知怎么,竟全身一抖,不自觉地身体往后缩了一下,就撞到了后脑勺。

 他也被我的过大的身体反应惊住,但很快就好像明白过来,露出一种心知肚明又不喜言语的笑来。他转过身去,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,继续敲敲打打。我不喜欢他那个笑,可又无从解释什么,只会垂头丧气。

 雨停了,电脑发出处理器熟悉的关机声,他站起来,把半干的头发随便甩甩,用嘴咬着手腕上的黑皮筋,把前面的头发又扎上,露出清爽的额头。

 “走了,回头给你整点儿带劲的游戏。”

 没几天,他果然拿了一堆盘来,把《三国志》、《大富翁》、《星世纪战将》什么的都给装电脑里了。那段日子,他就总来。我们寝在走廊最后一间,有个大阳台,烟味儿散的快。我们总是没完没了的抽烟。有时候我打游戏,他和李振洋盘腿坐床上,聊乱七八糟的诗,聊君王论,聊弗洛姆;有时候我们喝酒,喝大了也乱七八糟躺在一起,听他们两个永远不缺姑娘的人吹牛逼,讲些脏事儿;也有时候,他会抱把吉他来,不知道为了什么沮丧,只是没完没了的弹琴,没完没了的唱。我坐在他身后,感到很神奇。我和岳明辉已经这么熟了,可那天听到的话,却始终让我无法泰然与他相处。听他的声音,看他一开一合的嘴唇,也会让我心里一阵发紧,好像中了什么紧箍咒一样。

 “你真去外面那些地方唱吗?”我忍不住问。

 他把手整个拍在弦上,回头看我笑,仿佛早就在等我问这个。

 “来钱儿啊。给你那包好彩,我唱一首能买一条。”他弹出一根烟,又像想起什么似的,“还说呢,我都忘了带你也去见识见识什么叫尖果儿,你呀,纯属没见世面,才跟这儿不开荤。”

 他突然使坏,把手往我牛仔裤里伸了一下,“你不会自己都没弄过吧?”

我脸闹了个通红,慌忙把他手甩出,“哥你是不是有毒啊!神经病!”

 他倒轻松,双手往后脑勺一枕,整个人又倒在床上。我不停的喘着气,可下面的灼热根本不听话,再也撑不下去了。我愤怒地推他一把,骂了句脏话,还是奔向了厕所。

 回来的时候,他已经走了。我摸到床边躺下,就在他刚才的位置。依然有温度的气味将我完整包围。刚刚失智时,在脑海里冒出的旖旎画面,竟然就是那些我曾经以为耻辱和难堪的东西。最抗不过的还是恐惧。我想起那个大红嘴唇的女孩,竟然都没那么厌恶了。或许,我真的该远远地躲开他。


 埋头啃了一个月书的结果,是期末竟然考的挺好,分数一算,正好摊上一新设的奖学金。领着五百块钱巨资,也不知干什么。李振洋打球伤了膝盖,趁着病假回菏泽了,一个人呆着就开始胡思乱想。就是一个电光火石,我动了那个念头,蝴蝶也就在那个时候,煽动了一下翅膀。我穿好外套,奢侈一把,叫了一面的,直接拉我到建国饭店。

House里人不少,但没一个是我这样的穷学生。我溜边儿想找个不显眼的位置坐,还差点儿撞了服务生。酒的价格也让我瞠目结舌,关键是酒单我都看不懂,我正把手指在唯一认识的人头马上,身后突然被人大力拍了一掌,接着那人就把我脖子扣住了。

 “快歇了吧,能行吗你就人头马。给他来杯白俄罗斯。”好久没听到这声音,我竟鼻子一酸。

 “哥哥说请你来你不来,怎么还自己找来了。打老远儿看着你了。”

 他身上的香味浓的刺鼻,古龙水混着一些脂粉味儿,我侧头看他,他竟然化了妆。

 “你眼圈,怎么黑了。”

 “傻不傻呀,哥化的眼影儿。”他说着,对我眨了下眼,挑下巴笑了下,“一会儿可得给你哥吆喝着。” 舞台的灯已经亮了,他也不慌不忙地走上去。

 与在学校里的表演,完全是两回事。他唱很多外文歌曲,也有些粤语。每首唱毕,都有老主顾给他送花。他来者不拒,也都报以相应的回馈。年轻些的姑娘他就给凑过去两手扶着椅背,聊上两句摸一下人家的头;徐娘半老些的,他坐在桌上,人歪过去,让老女人们有机会开玩笑似的拍他屁股一把,再打情骂俏般的转回台上。现在的他,是个游刃有余的浪子,一个魅惑伪善的绅士,一个不知廉耻的骗子。

 酒被我不知不觉就喝的精光,酒里有些奶味儿,倒激起我一丝被羞辱的气愤。我没喝过洋酒,不多时就上了头,直到场子里响起震耳欲聋的笑声叫声和口哨声,我才稍稍清醒些。那时已经看得清了,岳明辉端着杯酒,正转台表演《玫瑰人生》。每一段的结尾,他都要喝一口酒,抓这桌的一个人亲一口。这好像是什么固定节目,气氛被煽染的无比沸腾。我眯着眼睛,不知是刺激更多,还是恶心更多。“他是个那个”,我总算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。他不是爱着男人还是女人,他只是爱玩弄而已。这么想着,我竟没有意识到他是会走向我的。已经到了最后一段,他绕到灯都打不过来的这桌,只有我一个人。我心跳已经在那时失去控制,面子上挂不住,不敢动,又祈求着他千万别做些什么。可最后一句唱完时,他依旧从容地喝了一口,接着便毫不犹豫地俯向了我。

 “这才是人头马。”

 说完,他吻住了我的嘴。顷刻间,呛人的酒精也度进了我的口中。

 我愣了。但很快便用全身的力气去撕扯他,把他摔在地上。几乎是用一种憎恶的神情看着他,而他躺在那里,却还是面带笑意。我踉踉跄跄逃出去,发疯一样在街上奔跑,甚至连嘴唇都像着火了,想把它整个儿的扯下来扔掉。

 我不记得是怎么回的宿舍,放寒假了,整个楼里空空荡荡。其实不烧炉子真是挺冷的,但我还是热到光了膀子。之前的一幕还是让我紊乱般的难受。一边遭着鞭笞,一遍受着火烤。他是魔鬼吗?我想着想着,竟然崩溃地哭了出来。

 “你不是早就想问这个问题。我只是回答你。”泪眼朦胧,我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形,靠在门背上看我。

 他走过来,握住我的手。他脸上的妆都没了,还是那副眉目清淡的样子。

 “我只是不在乎,这个那个的。”

 可我不是。我哭的不正是可我不是。我不仅在乎,我还把自己整个的栽了进去。你不能把我扔在这炼狱里面。我受了大伤,这才抬头想诉一把冤屈,却又被他吻住了。

 这一回就全撂了吧。我回吻着他,把他整个的抱住,很快就扒光了彼此,往自己身子里揉搓着,仿佛这样能让炙烤着我的火缓一缓,但无疑是彻底地燃烧充分了,触一下就化作灰烬。

 “我不是同性恋。”进去的时候,我还非要这么说。

 “我知道。“他眯着眼,等待着。


 我和他的关系,就是这样变得糟糕的。记忆里似乎只剩下了那一个冬天的胡闹。我退了火车票,没有回家。白天他带我去北服附近的防空洞,和一帮混乐队的鼓捣些曲子;有时候也去北电找他的果儿们,蹭几场艺术电影看看。我们似乎从没在意任何的关系问题,那些都不重要。只是回到那间宿舍,我们关上房门。整个房间、整个宿舍楼、甚至整个学院、整个宇宙的夜晚,都只属于我们两个人。没完没了的做,没完没了的吸烟,床下扔的都是烟头和用过的纸团儿,我们赤裸裸,我们不觉得羞耻。

 有时候我抱着他,又会觉得他是空心的,看不见他的实体。我们像是急于在当下抱团发生反应的两种试剂,互相交换,此消彼长,最后总会留下什么,但也不再是此刻的我和他。

 只有一次。我们又弄到半夜,最后其实有些失神了,一时没注意,我晚了点儿,都留在里面了。我道着歉要帮他擦,他却一把抱住了我。

 “没事儿,待会儿吧。”

 我也不知该干嘛,干脆抱紧了他,吻起了他的耳朵。

 “你耳朵真薄,不像我。哥,你摸摸,我有个驻马桩。”我拉着他的手摸我的左耳。他搓磨了两下,也对着那里亲了一口。

 “我们管这叫小耳朵。凡子,你会很有福气的。”

 我刚想说觉得自己运气不好,却吃到嘴唇上涩涩的。是他的眼泪都淌了下来。根本不知他为什么会哭,我心慌得狠。

 “我们正在经历的一切,其实都很操蛋。"

 我知道其实我安慰不了他,他是空的,我是满的。他是出世的那个,而我是入世的那个。这或许是他和我会莫名靠近的唯一原因。我们能给彼此的也不过是短暂肉体的欢愉。我曾说服自己满足于这一层面的关系,我似乎也只能走到这么远。但此时在我怀里流泪的岳明辉,却摧毁了我最后一个留给自己的幻觉。

 “岳明辉,我……”他轻轻把手放在我嘴上,摇摇头。

 “凡子,你还记得在标放看的《去年在马里昂巴德》吗?”

 我点点头,但其实那冗长催眠般的电影,我昏睡了大半程。他知道我不喜欢,也没说什么,只是笑着从我身上往下爬,又把我的兄弟握在了手里。

 “再来一次。”

 

 

 刺耳的音响嚣叫,紧接开始放校歌。卜凡说到这里时,终于摘下眼镜,低头把眼里盛着的泪用纸巾擦了擦。喝醉的人红光满面,微妙的失态着,抱在一起荒腔走板的吼着校歌,仿佛这样就可宣告永恒。可大约只有我在卜凡口中,听到些许没有死亡的往事。

 “后来呢?”

 “后来就是你们都知道的了。就在那天晚上,提前回来的宿管大爷看到一个寝室的电表异常,还以为闹了鬼。打着手电推开门,看到了我们俩,光着身子搂一块儿的小伙子。”卜凡自嘲地笑了下,年轻的荒唐也再不觉得见不得人,“我做好了处分挂出来就退学的打算,可最后却什么事都没有。除了风言风语,我一切如常。他在开学前就办好了退学手续,也许没有这个荒谬的闹剧,结局也是一样。他呀,是一定会离开的。”

 聚会已经结束了,人们纷纷开始结伴儿离场,赶回现实的余生里,或是再换另一个地方寻梦。一开始,我从未抱着会听到这些的打算,此刻竟然手在微微颤抖。我于岳明辉,不过是个陌生人。我留有几本写着他的日记,几经辗转从他那里借而未还的一本书,和几张隔着很多人的模糊合照而已.而他们的故事,才是穿堂风,是与我擦肩而过的子弹。

 临走的时候,卜凡从风衣里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明信片。有些发黄了,上面是一副欧式古画,我凑过去细看了看,画的是些18世纪的德国古堡地图。背面空白的地方,只写了一句德文。

 “12年前,我收到的这张明信片。”卜凡把明信片又翻过来,看了看写字的地方,“他以前说过想去德国。我猜就是他。其实写的什么我不懂,也不必知道。我们都还存在着,就很好。”

 “卜凡,”我突然就被一种情感击垮,“你爱他吗?”

 卜凡没有直接回答,他把那张明信片又好好的放回了口袋里,贴着左胸的位置。

 “1994年。”

 他只留下这几个字,就戴上帽子,向我告辞。长身阔步,消失地迅速又干脆。

 我没有告诉卜凡的是,其实我学的是德语,那句话,我是知道的。

 但我想他也不需要知道了。就像他说的,那些都在1994年。停止也是一种永恒。

 丈夫和女儿入睡后,我悄悄回到客厅,把《去年在马里昂巴德》看完。这可能是我对偶像能补习的最后一课。

 直到我看得泣不成声。

 

 “一个男人也许有/也许没有

在一个也许是/也许不是的豪华假日旅店遇见了一个人;

他也许有/也许没有一年前在那儿遇见他;

也许有/也许没有请他和他一起私奔,

逃开那个也许是/也许不是他爱人的人;

他俩也许有/也许没有一起离开那里。”

 

End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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